公证的业务范围
专栏: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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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