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老人 终得福报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19-01-24
阅读量:7268
收藏:
善 待 老 人 终 得 福 报 年关将至,一老人来到菊城公证处向工作人员询问如何将自己名下的一间房屋留给自己的侄子。老人今年六十多岁,至今未结婚,膝下无子女。老人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几年来都是由唯一的侄子照顾。老人家这几年来心中总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在自己百年归老后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侄子,以感谢其照顾之恩。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公证处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了老人家的意愿后,为其代书遗赠并录像拍照存档,在笔录中详细记录了罗某办理遗赠公证的原因,确保日后该遗赠可以顺利执行,圆了老人家多年来的心愿。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发展特征。2015年,我国空巢老人人口数量已突破了1亿;失独家庭也已在2012年达到100万之多,且这一数据还正以每年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在这种背景下,遗赠成为解决老年人扶养及遗产继承问题的其中一种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公民行使权利时要注意期限,以免辜负了遗赠人的一番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