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证案例入选司法部(法律服务) 案例库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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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这个公证只是公证机构办理众多公证事项中的一件小公证,但小公证却蕴含着大学问。在本案中,公证员并不限于证明人的职能,而是发挥公证人作为证据专家的特长,客观真实的告知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理性申请公证。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鉴于网络环境的复杂、多变,网络中的侵权证据随时可能被修改或删除,通过证据保全公证对网络证据进行固定,已经成为权利人固定证据、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证据保全公证可以说是最能体现公证价值的公证事项之一,其在民事经济领域已经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它所起到的维护合法权益、保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秩序的特殊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识,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很广泛的现实社会需求与应用。 2019年广东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适用情形、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意见》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时,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服务的若干情形,如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国有土地或者房屋征收的执法全过程或者部分过程;其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举行听证、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主体认为存在执法风险的行政执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