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山公证网!


崇法  ·  尚信  ·  守正  ·  求真

详细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详细信息
便利不代表放宽,“零跑腿”公证不是违法操作的避风港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2-03-04
阅读量:1149
作者:中山公证
收藏:

便利不代表放宽,“零跑腿”公证不是违法操作的避风港

中山公证 2022-03-04 17:52

图片

图片
图片

在“零跑腿”平台这样做?

提醒:这是违法行为!

图片

图片

“零跑腿”公证因“一次不用跑”就能高效便捷地完成公证申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随着“零跑腿”的申请数量不断增加,近日中山市桂山公证处的公证员发现,一些当事人在“零跑腿”平台上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证书。



图片

2022年2月28日上午,公证员在审核一宗“零跑腿”公证申请材料时,一个特殊的视频引起了公证员的注意:实时录制视频中,出现一名身穿病号服的女子,她平躺在床上且双目紧闭,身上连接着医院的监测设备。但视频里却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宣读材料,表示自己知悉公证权利义务。
公证员带着疑问拨打了“申请人”在平台上预留的电话。经公证员再三询问后,“申请人”终于坦白这次公证申请是他冒用女儿名义申请操作的。他的女儿目前因患病无法正确表达意愿,但是她名下有一套房子需要办理不动产注销手续。得知“零跑腿”公证不用到现场,就用微信小程序以女儿的名义申请委托公证,还在申请材料上冒充签名。尽管这位父亲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委托公证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可由他人代替,更不得冒签他人姓名。
此次申请公证的操作因不符合委托公证的受理要求,已被公证员作驳回处理。公证员严肃地向对方释明《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办证规定,并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图片

中山市桂山公证处提醒群众:

图片

根据《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是违法行为,任何骗取公证书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切勿以身试法。





图片

-END-

图片




市公证协会编辑部
供稿单位:桂山公证处
一审:袁嘉韵
二审:陈承凯
三审:朱建华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

石岐公证处

咨询电话 88335622 

菊城公证处

咨询电话 22239393

火炬公证处

咨询电话 89923293

桂山公证处

咨询电话 85881900

凤翔公证处

咨询电话  22596311 

香山公证处

咨询电话 89902183


图片

图片

阅读 225
文章已于2022/03/04修改
上一页:火炬公证处党建活动展现巾帼风采
下一页:火炬公证处与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工改”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