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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节,我收到了父亲最后一份礼物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18-06-16
阅读量:507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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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山,父亲对孩子的爱从来都是那么的含蓄却深沉。父亲节前的一个星期,陈女士(化名)在桂山公证处收到了他父亲最后一份礼物,热泪盈眶。

这是一份遗产继承公证书。说起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陈女士的经历就与众不同。陈女士继承的不是她亲生父亲的财产,而是她继父的财产。陈女士的亲生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和她的母亲离婚了。迫于生活的压力,陈女士的母亲带着陈女士偷渡到澳门谋生。生活异常的艰苦。幸运的是陈女士的母亲遇到了王先生,也就是陈女士的继父。自此,陈女士获得了父爱,一家三口一起生活,相亲相爱。一年前,陈女士的继父突发疾病,即使陈女士悉心照顾,花光积蓄治疗,依然无力回天,继父去世了。继父去世后,留下了早年在中山市购买的房子。陈女士的母亲很想让女儿继承丈夫的房屋,因为他曾经多次听丈夫说过,这个房子要留给女儿。但是陈女士可以继承继父的财产吗?带着疑问,陈女士和母亲来到桂山公证处。公证员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之后,告知陈女士和她的母亲,根据我国继承法,只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就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财产。陈女士一直和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抚养陈女士成人,陈女士赡养继父终老,明显形成了扶养关系,可以继承继父的财产。但是陈女士是早年偷渡到澳门,澳门户籍资料中父亲那栏都是亲生父亲的资料,很难证明她与继父之间的关系。为此,公证员向陈女士详细询问相关的情况,收集相关的证据线索。陈女士根据公证员的指引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处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线索结合档案和实地调查的方式,确定了陈女士与其继父的关系。最终为其办理了继承手续。拿着继承公证书,陈女士再次感受到继父沉甸甸的父爱。


  公证小常识:继承法中的父母不仅包括亲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也不限于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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