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预防”胜于“治疗”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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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去化疗前没想到病情一下子变得如此严重……”,日前,杨女士手里紧紧揣着父亲的身份资料、不动产权凭证,一脸愁容地来到火炬公证处。原来,杨女士的父亲前些日子与他人签订了《二手房转让合同》,出售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但不料,父亲突发重病,急需住院动手术,家人们本以为手术后父亲还可以亲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但事与愿违,父亲术后出现嗜睡、行动不便的情况,一边是父亲的身体状况让家人堪忧,一边是转让合同履行义务的期限即将到期,不想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父亲及家人们焦虑万分。 在审核了基本材料及核实相关情况,并确认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无异后,火炬公证处立即派人上门为杨女士的父亲办理了委托公证。鉴于合同期限将至,火炬公证处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急群众之所急,及时为申请人出具了公证书。杨女士拿到公证书时称“终于不用再担心违约了,父亲也可以安心在家休养了”,申请人及家属如释重负。 公证员提醒:意外无处不在,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手段,及时办理公证,能对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供稿单位:火炬公证处 |